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团委、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创业青年、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选树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和人才,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添乡村经济发展新活力、新动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团委、妇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宁夏农村创业创新大赛暨第十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农业农村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投身乡村振兴 促进双创升级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自治区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宁夏青年企业家协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大赛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5月-9月
(二)地点:银川市
四、参赛条件
(一)参赛人员
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土工匠、致富能手、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心系“三农”;
3.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创造精神,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带领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业绩突出;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鼓励支持35周岁(含)以下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共同创业者代表项目团队报名参赛,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6月30日;
5.户籍所在地为宁夏的创业者,或户籍所在地为外地在宁夏有创业项目的创业者。
(二)参赛项目
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鲜明、创意独特、竞争力强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均可参赛,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引领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参赛项目范围包括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乡村服务、文化创意、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产业以及各类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着重对精准脱贫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3.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独特,项目创意突出、投资价值较高、社会效益良好,体现绿色发展理念;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拖欠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5.往届全国、自治区级农村“双创”大赛及青年“双创”大赛获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项目不能申报本届大赛。
(三)参赛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的创办年限(工商登记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项目主体创办时间不超过3年
2.成长组:项目主体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
五、大赛流程
(一)宣传动员及项目征集(5月-6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团委要主动对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等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多方征集优质项目,并对参赛人员和参赛项目严格把关。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者,可到当地农业农村局、团委报名,各农业农村局、团委至少各推报5个以上参赛项目,分别报送至自治区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自治区团委。需要提供参赛报名表(附件2)、项目计划书(附件3)及身份证明(一式三份)。推荐单位填写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30日之前同时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 博 唐 艳
电 话:0951-51695622090263
邮 箱:nxnccycx@163.com
(二)初赛(7月上旬)
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参赛项目进行分组,确定初创组和成长组,按不同组别进行评选,初创组和成长组各取前30名共60个项目进行专家初评,在此基础上各取前15名共30个项目进入复赛。
(三)赛前培训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团队对进入复赛及决赛的参赛者(团队)分别进行集中培训和赛前指导。
(四)复赛(8月下旬)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团对进入复赛的30个项目评审,各参赛者通过项目路演、现场展示等方式,由专家评审团以及邀请各县(市、区)大众评委参与共同评选,从30个项目中评选出10个进入决赛的项目。
(五)总决赛(9月中、下旬)
总决赛设置项目路演、项目答辩、演讲互动等环节,通过“专家评审+大众评选”,以及“网络投票”方式,评选出相关奖项并进行奖励。
复赛和决赛期间配套开展创业故事分享会、创业项目展示、网络投票等活动,扩大创新创业成果惠及面,提升大赛社会影响力。
六、表彰奖励
(一)大赛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青创先锋奖3个,网络人气奖1个,优秀组织奖若干,鼓励优秀参赛选手和组织单位。
(二)推荐获奖项目参加第四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第七届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及其他赛事,对推荐项目进行指导、培训及相应的服务工作。
(三)对获奖的项目及其主体在享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团委、妇联相关政策和项目上给予倾斜;评选宁夏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予以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创业奖、向上向善好青年、“五四”青年奖章;获奖项目负责人为女性且符合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优先享受自治区妇联贴息贷款政策扶持;凡是参赛的项目均可作为“宁夏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库”储备项目,享受有关农村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孵化、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并对典型事迹予以总结推荐,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七、具体要求
大赛组委会针对疫情影响,对大赛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及时进行调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灵活组织大赛启动、复赛、决赛等活动环节,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完善具体方案,周密策划、扎实推进大赛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团委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参赛资格初审、组织联络、沟通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大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团委、妇联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大赛活动,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主体参赛,并注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选树人才,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对大赛进行宣传,提升大赛吸引力、凝聚力,要把组织参赛、动员推荐,变成争取政策支持、社会关注、服务“三农”的过程,挖掘农村“双创”典型,充分展示成果,加强对农村“双创”的日常化服务和常态化支持,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村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附件:1.第三届宁夏农村创业创新大赛暨第十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参赛报名表
3.项目计划书
4.参赛项目汇总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总工会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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